1.1 创新创业支持 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等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按重点项目、优先项目,分别给予300-500万元、50-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2 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设立专项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启动阶段风险投资支持。
1.3 贷款贴息支持 经科技部门评审,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专项贷款,给予当年度利息额50%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4 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的团队和人才,依据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经专家综合评判和经济指标考核,按项目成果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给予100—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5 对入选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市“黄鹤英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