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港政策扶持

发布时间:

2019-07-26



01

人才引进政策支持


临空港政策扶持

1、临空港经开区“金山英才计划”支持

1.1 创新创业支持  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等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按重点项目、优先项目,分别给予300-500万元、50-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2 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设立专项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启动阶段风险投资支持。

1.3 贷款贴息支持  经科技部门评审,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专项贷款,给予当年度利息额50%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4 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的团队和人才,依据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经专家综合评判和经济指标考核,按项目成果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给予100—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1.5 对入选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市“黄鹤英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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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市“千企万人计划” 、“黄鹤英才计划”

2.1 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每引进培育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补贴;企业每引进培育1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补贴;企业每引进培育1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补贴;企业每引进培育1个科技研发团队(5人及以上),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补贴。

2.2 对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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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北省“百人计划”

3.1 对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的高层人才可享受一次性最高每人100万元补助,创业人员的部分研发项目和规模生产项目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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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千人计划

4.1 对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入选“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授予“国家特聘专家”称号;给予每人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并提供总计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02

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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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津贴

1.1 对新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区级财政给予每站一次性30万元的运营经费资助,对经区相关部门考核通过的特聘院士及其团队在聘期内给予连续3年每年20万元的岗位津贴。

1.2 入驻网安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薪酬补贴,3年内按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对区级财政贡献度的 100%标准给予薪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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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补助

2.1 入选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在区内首次自购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助。领军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助,其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0-50万元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按50%、30%、20%的比例分3年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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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津贴

3.1 为高层次人才在3年内提供生活津贴。给予领军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津贴,给予其他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000-2000元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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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千人计划

4.1 简化落户手续和审批流程,设立“社区公共户”,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平台,对来汉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实行落户免审直批制度。





03

创新创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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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巨人、瞪羚企业奖励政策

1.1 科技“小巨人” 对经区相关部门认定并获得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1.2 “瞪羚企业” 对符合我区“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办法的高成长型企业(以区经信局认定为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授予年度“临空港开发区瞪羚企业”称号;对被评选为“瞪羚企业”前10强的,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1.3 “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等企业,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除享受市级补贴外,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补贴;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除享受市级补贴外,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补贴。

1.4“研发支持”对世界 500 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网安基地设立常年研发人员达到 100 人以上的研发中心,从设立之日起连续 3年,每年除争取市级财政补贴 300 万元外,区级财政给予 200万元补助。





04

鼓励企业规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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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进规”对当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每家同等配套奖励。鼓励区内市场主体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土地引进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每引进或培育一家规上企业给予市场主体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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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发展 对实际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投产的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生产型企业,自企业投产运营之日起,5年内按照企业对区级财政贡献部分,前3年全额奖励,后2年按50%的比例给予奖励。




05

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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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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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提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件、100件、500件以上的企业,除享受正常发明专利资助外,区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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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驻网安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等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根据效益评估可给予50-5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06

企业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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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专项资金 6000 万元支持“网络安全万人培训资助计划”,用于鼓励在网安基地注册落户,并开展网络安全培训的企业和机构积极申报“网络安全万人培训资助计划”,具体资助办法由“网络安全万人培训资助计划”项目办公室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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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落户网安基地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国家权威的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在 5 年内免费提供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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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落户网安基地的自身编制受限的国家权威的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事业单位性质),其正式在岗核心人员可由区内提供一定名额的地方事业编制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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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领军人才项目在网安基地内落户后,经评审可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以及最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经评审可给予最高 1 亿元资金资助。




07

科技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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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续贷需求,将东西湖区工业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规模逐渐扩大至1.5亿元,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续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规上工业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将经过认定的“瞪羚企业”纳入工业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支持范围;对办理不动产抵押时间较长的企业,适当延长其资金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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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驻网安基地的创业人才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 20 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最高额度为 100 万元。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专项贷款,区级给予当年利息额 50%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08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临空港政策扶持

1、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的团队和人才,依据对武汉临空港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经专家综合评判和经济指标考核,按项目成果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给予100—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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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驻网安基地的高层次人才将其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等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根据效益评估可给予50-5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09

企业上市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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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驻网安基地的人才创办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除市级奖励外,区级给予企业 200 万元奖励,给予人才个人 80 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 100 万元奖励,给予人才个人 50 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参考《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 关于实施“金山英才计划”的暂行办法》、《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清单》、《关于支持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人才引育的政策措施》、《关于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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